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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人本轴承
本报讯 (记者 萧正清)10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2010年度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结果,今年共认定296只中国驰名商标,人本集团所拥有的“C&U”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人本集团获得的第二枚中国驰名商标。
由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国际法律保护的商标标志,是我国品牌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C&U”荣膺这一称号,标志着“C&U”品牌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集团作为中国轴承行业领跑者的地位。获得驰名商标后,国家将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仿冒驰名商标事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本集团多年来十分注重商标形象建设,积极实施商标战略,目前已在商标注册分类的全部45个大类中进行了“人本”及“C&U”中、英文和图形商标注册,并通过马德里注册在88个协定国和协议国分别对“人本”和“C&U”商标进行了注册,同时还在美国、加拿大、韩国、香港、台湾、英国、瑞典、日本、法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对“ 人本”和“C&U”商标进行了注册。集团每年投巨资通过电视、网站、网络等媒体,报刊、杂志、手册等平面广告,高速公路等户外广告以及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商标形象展示和宣传。2005年,人本集团在央视二台的黄金强档节目——“经济半小时”中投放 “人本C&U”品牌广告。2010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集团进行了采访,进一步扩大了人本集团及其品牌的知名度。与此同时,集团每年还投入相当的人力、财力,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查处假冒、仿冒“C&U”商标的事件,使终端客户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人本集团在轴承、机电、零售等产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人本”及“C&U”品牌得到广泛的传播,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前,人本集团已获得一系列重要荣誉:2005年6月,人本轴承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6年7月,“人本”商标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8月,“C&U”品牌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此次,“C&U”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将更有助于集团的发展,可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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